俄油價格上限實施一週年 制裁效果難言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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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油价格上限实施一周年 制裁效果难言理想

財聯社12月7日訊(編輯 夏軍雄)
西方針對俄羅斯原油的價格上限措施已實施了整整一年,但這一制裁工具的效果難言理想。

去年12月5日,七國集團(G7)、歐盟和澳大利亞針對俄羅斯原油設置了60美元/桶的價格上限。在這一機制下,只有當俄羅斯石油價格低於上限時,西方公司纔會爲運載俄油的船舶提供保險和金融等服務。

根據西方官員的公開說法,價格上限機制的目的是限制俄羅斯的能源收入,同時確保俄羅斯原油繼續在國際市場交易,防止能源價格飆升。

俄油早就突破價格上限

然而,在實施一年的時間裏,俄油價格上限機制並沒有發揮太多作用。限價機制推出之初,俄羅斯原油價格明顯低於60美元/桶的上限,這讓價格上限機制顯得有些多餘。俄烏衝突爆發後,西方普遍迴避俄羅斯的石油,於是俄羅斯轉而向印度等亞洲買家出口廉價石油。

到了今年下半年,情況又出現了變化。從7月開始,俄羅斯旗艦級原油烏拉爾原油的交易價格就突破了60美元/桶的價格上限。

據大宗商品數據公司阿格斯(Argus Media)的數據,烏拉爾原油目前比布倫特原油便宜約16美元/桶,而今年1月兩者價差還超過40美元。俄烏衝突爆發前,烏拉爾原油和布倫特原油大致相同,布倫特原油是全球油價基準。

歐盟禁運俄油的影響更大

據能源與清潔空氣研究中心(CREA)估計,受價格上限機制和歐盟禁止進口俄油影響,俄羅斯過去一年的石油出口收入減少了14%。歐盟自去年12月5日開始禁止進口俄羅斯海運原油。

CREA指出,由於未能執行、加強和持續監控價格上限,俄羅斯得以在今年下半年消除了限價措施的影響。

許多分析人士認爲,相比價格上限機制,歐盟禁運俄油在限制俄羅斯能源收入方面發揮的作用更大。

美國官員承認,限價措施的效果越來越差,並在最近啓動了所謂的第二階段政策,包括制裁違反價格上限機制的公司、船隻和個人。

據悉,俄羅斯通過使用不在制裁範圍內的老舊油輪運輸石油,來規避價格上限機制。CREA在其報告中稱,G7應禁止向聯盟以外的公司出售油輪,以防止這類船隻數量進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