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三點代表美國司法部和代表美國政府的美國財政部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的違法犯罪調查,作爲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沒有嚴格執行 KYC 甚至還誘導美國公民註冊離岸公司進行衍生品交易。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幣安美國公司是不能提供衍生品交易的,例如期貨和期權,但幣安引導美國公民註冊離岸公司,以公司名義進行交易。
幣安還被發現沒有嚴格遵守美國相關的制裁指令,允許哈馬斯、ISIS 等在幣安上進行加密貨幣交易。
爲此美國司法部開出的條件是 43 億美元和解,對此幣安同意了,並且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個人也被罰款 5000 萬美元,趙長鵬還面臨 18 個月的監禁 (當然不用真去坐牢)。
下面是美國司法部對幣安的指控:
第一個罪名是刑事部分,罰款 18.05 億美元,15 個月內付清
第二個罪名是違規爲美國公民提供服務,罰款 16.12 億美元,6 個月內付清
第三個罪名是爲伊朗相關代理人提供服務,罰款 8.98 億美元,30 天內付清
作爲和解案的一部分,美國司法部還提出了以下一系列要求:
第一是趙長鵬三年內不得參與經營或管理幣安業務
第二是幣安與美國政府合作,任命一名獨立的合規監察員,確保幣安遵守認罪協議的條款
第三是作爲和解的一部分,美國司法部不能指控幣安操縱市場以及挪用用戶資金,也就是幣安並不像 FTX 那樣直接挪用用戶資金拿去交易或者黑掉。
第四是幣安不得就此次和解發布官方聲明。
總得來說此次和解對幣安和趙長鵬來說都是好事,趙長鵬顯然知道幣安存在的這些合規性問題,但奈何利益太大趙長鵬還是這麼幹了,現在要爲這些違法問題付出代價。
此次和解趙長鵬也從阿聯酋飛到了西雅圖,如果不和解的話,趙長鵬揹着刑事訴訟,那麼飛到美國或者和美國簽署引渡協議的國家或地區那麼都可能會被逮捕。
所以和解過後趙長鵬也解決了刑事訴訟,至少不用一直待在阿聯酋不敢出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