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金證券董事長冉雲:公募交易新規有利於中小券商專業化、特色化發展,推動形成良好發展生態

2023-12-9 73 12/9

国金证券董事长冉云:公募交易新规有利于中小券商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推动形成良好发展生态

證監會12月8日就《關於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16條舉措推動形成良好行業生態。

就此,國金證券黨委書記、董事長冉雲表示,交易新規將推動中小券商開展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的研究服務。此外,有觀點認爲,交易新規出臺後,券商交易模式產品會成爲證券公司調節佣金以及與基金公司開展不正當利益交換的新手段。

對此,冉雲認爲,兩種交易結算模式各有千秋,都是爲了適應公募行業發展壯大後不同產品業務需求,進一步豐富公募基金與證券公司、託管人的業務選擇,並不存在孰優孰劣的比較。交易新規對同步推進券結產品和租用交易單元產品進行了系統、全面的考慮和部署。

將推動中小券商開展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的研究服務

冉雲認爲,交易新規並不會擠佔中小券商生存空間,反而會推動中小券商開展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的研究服務。交易佣金新規鼓勵公募基金管理人選擇經營穩健、交易能力、研究實力較強的券商參與證券交易,並沒有對提供研究服務的券商規模進行限定。

且新規將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降至15%,管理人最少分傭的券商家數由4家變爲7家,立法本意即爲增加中小券商的發展機會。

同時,交易新規將研究服務與基金銷售進行有效切分,並鼓勵券商着重考覈銷售保有、投資者長期收益。這將有助於推動券商根據自身發展定位專注提升機構投資者服務能力,加強在證券交易、研究服務等業務領域投入,鼓勵開展差異化、特色化的競爭,爲不同需求的機構投資者提供更加專業、更加優質的服務;基金銷售能力較強的券商,亦可通過做大公募基金銷售保有規模,通過正當方式獲得尾隨佣金分成。我認爲,這種監管安排,讓研究業務、基金銷售業務迴歸本源,有利於促進形成良好的行業發展生態。

從近年數據看,已有中小券商在研究領域做出特色,在細分賽道提供差異化服務,買方機構也非常願意爲有特色、有深度、差異化的研究付費。根據WIND數據統計,2023年上半年,在佣金席位佔比方面,前十名券商席位佔比共計42.3%,較2022年同期的44.32%,下降2.02個百分點,開源證券、華創證券、東吳證券、國金證券、西部證券等多家中小券商在一些互聯網、電新等細分行業提供特色化研究服務實現交易佣金分倉收入的增長。

對同步推進券結產品和租用交易單元產品進行系統部署

有觀點認爲,交易新規出臺後,券商交易模式產品會成爲證券公司調節佣金以及與基金公司開展不正當利益交換的新手段。

冉雲認爲,交易新規對同步推進券結產品和租用交易單元產品進行了系統、全面的考慮和部署。

首先,這兩種模式並不是本次交易新規首次提出。
早在2017年券結模式即開始試點,2019年轉常規,2023年9月證監會下發通知,允許部分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管理人選擇使用券結模式和租用交易單元模式。券結產品不受分傭比例限制,是根據自身交易模式的特點做出的監管安排,也是一直延續下來的。其實這兩種交易結算模式各有千秋,都是爲了適應公募行業發展壯大後不同產品業務需求,進一步豐富公募基金與證券公司、託管人的業務選擇,並不存在孰優孰劣的比較。

前期,監管部門已專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模式有關事項的通知》,推動券商交易模式提質增效、提升服務能力,允許符合條件的管理人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要自主選擇交易模式。

其次,交易新規重點關注了包括券結產品在內的所有公募基金產品佣金分配的公平性、透明性問題。
如新規第七條規定,嚴禁將證券公司選擇、交易單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規模、保有規模掛鉤,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證券公司承諾基金證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與證券公司進行利益交換。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交易、投研、銷售等業務隔離機制,基金銷售業務人員不得參與證券公司選擇、協議簽訂、服務評價、交易佣金分配等業務環節。

基金公司內部應當履行合規管理職責,對本公司證券交易涉及的證券公司選擇、協議簽訂、服務評價、交易佣金分配等進行合規性審查。因此,對於利用券結產品開展利益輸送的情況,都將受到監管部門和公司內部嚴格監控和審查,在當前“長牙帶刺”的嚴格監管背景下,相信任何人都要爲其違法行爲付出慘痛代價。

再次,本次新規明確了全面的信息披露和公衆監督機制。
新規第九條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網站公開披露選擇證券公司的標準和程序、與提供服務的證券公司的關聯關係、股票交易佣金費率、交易量年度彙總及分配明細、交易佣金年度彙總支出及分配明細等信息。此處的披露明細同時包含券結產品和租用交易單元產品的。任何人想利用券結產品開展違規利益交換,都將在嚴格信息披露的基礎上,接受監管部門、託管人和社會公衆的監督。